读书笔记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书笔记1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读书笔记2《青鸟》讲述了砍柴人的儿女棣棣和米棣寻找青鸟的故事。他们先到了回忆国看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和几个弟弟妹妹,还去了夜神宫殿、幸福花园、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里寻找青鸟,但一直没找到。一年中他们认水、火、狗、猫、糖、面包等。一年期限到了,朋友们纷纷和孩子告别,光神也远去了。孩子们回到家,邻居太太女儿一直想要棣棣的鸟,以前棣棣舍不得,有一天他却一口答应。小鸟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在自己的家里。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第二章。里面有狗、糖、面包、猫等。面包说:“我就是这个大会的主席。”“谁让你当主席了?”火生生地说。“请听我说,我们是在讨论很重要的问题,大家和气地说话吧,”糖说。“你胡说什么?我的眼里只有人类,人类就是一切我不能让猫陷害他们!”狗叫道。我最喜欢这一段话的'原因是:狗尽了全力去阻止猫的坏主意。
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做对自己和他人有益的事,没达到目的不能放弃。比如:他们去找青鸟时就一直没放弃。还比如:我的机器人兴趣班和家里的阅读也不能放弃,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也不能放弃。
光神告诉他们:“青鸟就是家里的那只小鸟。”这句话让我知道了青鸟代表了幸福,原来幸福就一直在他们身边。
《青鸟》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幸福不是要有钱,而是一家人团圆在一起;比如我以前考试试语文时只能考91到95分,可是现在我可以考97、98分了,我感到了学习进步的幸福。
我认为幸福就是做成功了一件事得到的成就感。还有就是做一件事不能放弃就能感到幸福。
读书笔记3看了托马斯·莫尔先生作的《乌托邦》,这也是我完完整整看完的第一本书。由于时间和自己能力的关系,我对这本书也只能是浅尝了一下,如培根先生说的“taste”。看一本不朽之作,我喜欢先看它写作的背景。莫尔(1478——1535)先生生活的时期正是人类思想解放的高潮时期。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观念逐渐影响的一批知识分子,他们开始对这个社会的问题进行思考,寻求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改革。这个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大都思想先进,反对中世纪的禁欲观念和神权主义,坚持以人为本,力求满足人的情感和兴趣,尊重个人的自由、个性。莫尔写这本书时是英格兰的大法官,是国王身边的“红人”。国王对他予以重用,这样更使得他认识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年年的征战,导致无尽的税收,生产的停滞,广大劳苦群众遭受到了水深火热的痛苦。为此莫尔借助一个水手的口述故事,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乌有之乡——乌托邦。“乌托邦”这个词是根据希腊语虚造出来的,指的是不存在的客观世界,乌托邦中所提到的“宪政”,是无法实现的空想社会主义社会。书中莫尔明确的讲到现实社会痛苦的根源在于财产私有,财产私有为社会万恶之源。并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要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当时社会的问题。然而乌托邦毕竟是个时代的产物,他的观点带有极大的时代局限性。下面我将从先行的眼光去分析当中的不足。
在乌托邦这样一个国家里,国家的权力是属于公民的,公民通过选举一层层的选出国家的领导者,他们将辅佐国王处理国家事物。这些领导者都是老年公民,他们以他们的经验来管理人民。在家庭生活中也是以最老最有经验的老者为主导,甚至一起在公共食堂吃饭的时候为了防止青年人的不成熟行为,莫尔将老人安排坐在年轻人中间。我认为这里就体现了他的一个局限性,以经验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体制好吗?社会是发展的,经验是对过去的总结,这样以老者作为国家的管理者是不是不能很好的体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毕竟人都是有利益的,那么这个社会中的主要生产者,轻壮年的要求由谁来提出,又由谁来实现呢?第二个就是乌托邦大体上还保存自然经济的特点,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当于16世纪初英国的水平。这是一个很大的局限性的表现,莫尔看不到生产力对与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第三,乌托邦并没有否定人们之间的不平等。乌托邦是有公民和奴隶之分的,前面我也说道只有公民才具有国家的权力,奴隶依旧不算平等的国家社会的主体之一,他们在生活上是不能和公民平等的,就连法律上都没有平等,在乌托邦这样一个理想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依然留有这种不平等的思想。
乌托邦生活中那些重劳动和肮脏的劳动都是由这些贱民去完成的。可以看出莫尔先生还是留有努力社会中奴隶主的思想残余的 ……此处隐藏8420个字……有的一切都被一颗钻石赋予了神气的力量,全部都获得了生命……他们历尽艰辛,去寻找青鸟,原来他们寻找的并不是只鸟,而是一种幸福。
我是幸福的,我们大家都是幸福的,只要我们有爱心,有美好的心灵,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
读书笔记12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闻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利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因此,《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身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身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读书笔记13暑假,妈妈给我推荐了一本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开始我一定都没有兴趣,在妈妈的强行下,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读《项链》。没有想到越读越有意思,我一下就你迷上了,一口气就轻松的看完了这本书。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故事的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假的。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优越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她是一个诚实的人。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了给女朋友还债的一条艰难的道路。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打破了。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的辛勤劳动才能换得。
读书笔记14今年暑假,合肥的天气多半是很热的。但是我依然还约老爸一起去新华书店购买了一本我很喜欢的《童年》,作者是曹文轩先生。
曹文轩先生的这本书里讲述了很多童年故事传说,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传说叫《青铜葵花》。故事传说主人公葵花是个小女孩,住在农村,家里非常穷,她有个哑巴哥哥叫青铜。家里人很想给葵花在农村里上学,给青铜找一所好的聋哑学校就读,但是他们的钱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看青铜也都十一岁了,上不上学都无所谓了,家里就让六岁的葵花上学了,哥哥青铜负责接送。
一天放学,青铜看见别人都在欣赏自己的照片,青铜比划着问葵花:“你的照片呢?”葵花笑了笑没有回答。晚上青铜把事情与妈妈说了,妈妈说,肯定是委屈这孩子了,回头我要请摄像师给我们照一张体体面面的全家福。从此他们一起努力,编织一种芦花鞋上街上去卖。过了一年,他们才拿着那散发着汗味的钱去照了一张幸福的全家福。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虽然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很好,拍几张照片很容易,但当时青铜他们家却要为此攒很长时间的钱,要付出很多辛苦的劳动,不过他们的全家福中间有很多的'乐趣和幸福。我爸爸说过他小时候中秋节吃月饼的故事传说,那时候的月饼很大很甜,可惜现在市场上再也没有卖的了,那种童趣很难再找到了。对比葵花,我觉得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非常美好,学习条件也比他们好很多很多,所以我们更要好好学习,珍惜当下时光,学好本领,长大后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美丽!
读书笔记15今天推荐的这本书,好多人应该都看过了。
《活着》薄薄一本书,却让我舍不得放下,以前我知道这本书是个悲剧,所以一直不忍看。今天看完了,我却发现,这本书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福贵跟随着历史大潮,从不学无术的纨绔弟子,变成努力生活的农民,他能从过去中脚踏实地过日子,虽然他的人生中一直遭遇着不行,但是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给他温暖的人。有不离不弃的老婆,听话的儿女,老实的`女婿,在被充军的日子里,还有共生死的伙伴。
这里面,没有坏人害他,他逃不过的,好像是命运,但是他又一直努力的抗争着,努力的活下去。他赌博失掉了地,却在几年后土改免得被枪毙,他被解放军俘虏后,不想参军要回家,当不了县长,却在批判中得以安命,是得是失,要看个人理解。最后富贵独自一人,养了条老牛也叫福贵,他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看到这里真是让人心酸,他就是用着这种方式,怀念着逝去的亲人,然后自己,努力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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